中共山西省委辦公廳
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印發《關于深化生態保護補償制度
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各市委、市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委、辦、廳、局,各人民團體:
《關于深化生態保護補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已經省委、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中共山西省委辦公廳
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12月31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深化生態保護補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
為全面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深化生態保護補償制度改革的意見》精神,進一步深化生態保護補償制度改革,加快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建設,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調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主動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完善生態文明建設統籌協調機制,健全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優化生態保護補償政策,創新生態保護補償方式,推動全社會形成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思想共識和行動自覺,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為建設美麗山西提供堅實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改革目標。到2025年,與經濟社會發展狀況相適應的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基本完善。以水流、森林、草原、濕地、荒漠、耕地等生態環境要素為實施對象的分類補償制度不斷完善,以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為基本原則的綜合補償制度日益健全,以受益者付費為基礎、政府與社會各方參與的市場化多元化補償格局初步形成,全社會參與生態保護的積極性顯著增強,生態保護者和受益者良性互動的局面基本形成。到2035年,適應新時代生態文明建設要求的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基本定型。
二、完善重要生態環境要素分類補償制度
(一)開展水流生態保護補償。加強水生生物資源養護,持續推進汾河、沁河等重點流域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修復流域生物群落結構,持續改善水域生態環境,確保黃河流域禁漁工作落實到位。針對汾河、桑干河、滹沱河、漳河、沁河等河流源頭區和汾河水庫等重要飲用水水源地開展水流生態保護補償,開展巖溶大泉生態補償機制研究,明確省市縣三級水源地保護清單,實施永定河上游、太行山、黃河多沙粗沙、伏牛山中條山國家級水土流失重點治理區水流生態保護補償,加大對汾河、大清河、桑干河等重要河湖的水流生態保護補償力度,做好蓄滯洪區水流生態保護補償工作。
(二)加強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健全公益林補償標準動態調整機制,結合國家級公益林補償標準變化情況,適時調整省級公益林的補助標準。探索公益林差異化補償機制,引入生態保護紅線作為補償因素,按保護等級制定公益林生態效益分級補償機制,提高劃入生態保護紅線范圍公益林的補償標準,突出重點補償,實行分級保護。對社會資本投資建設的公益林達到標準的,可依法依規納入各級公益林補償范圍。完善天然林保護制度,編制我省天然林保護修復規劃,制定天然林保護修復實施方案,用好國家停止天然林商業性采伐補助資金,加強天然林資源保護管理。
(三)推進草原生態保護補償。落實好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逐步將全省納入生態保護紅線的草原列入生態保護補償范圍,全面落實禁牧休牧輪牧和草畜平衡制度,鞏固封山禁牧成果,通過草原生態保護修復改良等措施,促使草原生態環境健康穩定逐年向好,推動草食畜牧業形成集約化、舍飼化、良種化的高效養殖模式,不斷提升草原依法保護與科學利用水平。將中度以上退化和沙化草原列入禁牧范圍,實行禁牧封育生態補助,促進草原植被恢復,擦亮生態環境底色。
(四)完善濕地生態效益補償。繼續在國家濕地公園范圍內實施濕地生態效益補償。制定出臺我省濕地生態保護補償辦法,明確濕地生態保護補償范圍、內容和補助對象。統籌考慮生態保護紅線范圍、重要濕地、國家濕地公園的規模及保護管理成效,確定補償分配因素及權重,對省級以上重要濕地、國家濕地公園等重點生態功能區的濕地開展生態保護補償。
(五)推動荒漠生態保護補償。進一步強化荒漠管理,采取科學有效措施全力推進荒漠治理。積極推動將荒漠治理成果列入生態補償范圍,制定完善管護辦法,全面做好荒漠管護工作。堅持生態效益共享原則,引導鼓勵社會力量參與荒漠化治理與保護,實現生態功能增效和經濟價值增益雙贏。
(六)開展耕地生態保護補償。完善以綠色生態為導向的農業生態治理補貼制度,對在地下水漏斗區、受污染耕地區、生態嚴重退化地區、采煤沉陷區實施耕地輪作休耕的農民給予資金補助。完善耕地保護補償機制,因地制宜推廣保護性耕作,健全耕地輪作休耕制度。
(七)逐步探索統籌保護模式。生態保護地區所在地市縣兩級政府,要在生態環境要素相關權利人分類補償政策落實到位的前提下,系統謀劃生態空間中并存的多元生態環境要素,依法依規推進生態保護補償資金統籌使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有關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避免重復補償。
三、優化生態安全重點保護區縱向補償制度
(一)加大縱向補償力度。加大對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的支持力度,用好中央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資金。按照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及安排,做好項目謀劃、申報工作,對重點生態功能區基礎設施和基本公共服務設施建設予以傾斜。堅持生態保護補償力度與財政能力相匹配、與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相銜接,將生態功能重要地區全面納入省級對下生態保護補償轉移支付范圍。繼續對生態脆弱脫貧地區給予生態保護補償,保持對原深度貧困地區支持力度不減。
(二)突出縱向補償重點。對重點生態功能區中的限制開發等地區,在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測算中通過提高轉移支付系數、加計生態環保支出等方式加大支持力度,推動其基本公共服務保障能力居于同等財力水平地區前列。建立健全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生態保護補償機制,進一步規范補償主體、方式、標準等,創新財政轉移支付、特許經營項目補償、生態旅游收益分配、生態管護崗位就業等政策,根據自然保護地規模和管護成效加大生態保護補償力度。
(三)改進縱向補償辦法。出臺生態保護補償引導性政策和激勵約束措施,調動市縣兩級政府加強生態保護、促進綠色發展的積極性。將生態保護紅線作為相關轉移支付分配因素,加大對生態保護紅線覆蓋比例較高地區的支持力度。根據生態效益外溢性、生態功能重要性、生態環境敏感性和脆弱性等特點,在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中實施差異化補償。建立補償資金與破壞生態環境相關產業逆向關聯機制,對發展損害生態環境相關產業的生態功能重要地區,適當減少補償資金規模。研究通過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獎勵資金,對吸納生態移民較多地區給予補償,引導資源環境承載壓力較大的生態功能重要地區人口逐步有序向外轉移。
四、健全生態受益地區和保護地區間橫向補償機制
(一)完善省內流域橫向補償。持續深化省內流域上下游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建設,深入實施汾河流域上下游橫向生態補償,以點帶面逐步探索建立省內其他重點流域橫向生態補償機制,鼓勵流域上下游各市之間主動簽訂流域橫向生態補償協議。各市應加快建立轄區內河流跨縣界橫向生態補償機制。省級財政按照“早建早補、早建多補”的原則,對流域橫向生態補償機制建設成效突出的市予以支持。
(二)健全跨省橫向補償機制。用好中央跨省流域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政策,持續推進永定河流域橫向生態補償,與京津冀三省(市)共同推動永定河綜合治理與生態修復,積極研究推動與上游內蒙古自治區、下游河南省、右岸陜西省建立黃河流域橫向生態補償機制。
(三)積極探索橫向補償領域。進一步完善空氣質量考核機制,落實《山西省城市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獎懲方案》,推動市縣兩級政府履行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倒逼排污企業改進技術工藝,實現能源高效清潔利用,持續改善全省空氣質量。鼓勵市縣通過對口協作、產業轉移、人才培訓、共建園區、購買生態產品和服務等方式,促進受益地區與生態保護地區良性互動。
五、豐富市場化補償渠道和多元化補償方式
(一)拓展市場化補償渠道。按照國家統一安排部署,在合理科學控制總量的前提下,建立用水權、排污權、碳排放權初始分配制度,逐步開展市場化環境權交易。進一步建立完善水權制度,構建權屬清楚、權責明確、監管有效、流轉順暢的水權體系,培育水權交易市場,探索依據區域取用水總量和權益,通過水權交易解決新增用水需求,運用市場機制優化配置水資源,促進水資源節約保護和高效利用。在流域試點要素基本齊全、水權試點條件較好的桑干河流域開展水權水市場試點。持續推進全省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工作,嚴格控制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制定可出讓排污權認定規范,將排污權交易制度與排污許可制度有效銜接起來,明確可出讓排污權與許可量的關系。積極參與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強化碳交易各類要素保障,逐步擴大碳交易行業覆蓋范圍,豐富交易品種,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對于碳排放的控制作用,推動重點行業綠色低碳發展。
(二)探索多樣化補償方式。支持生態功能重要地區開展生態環境保護教育培訓,引導和促進特色優勢產業發展,擴大綠色產品生產和供給。落實鄉村振興戰略,全面推進農業綠色發展,加快發展生態農業和循環農業。積極組織申報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模式試點項目,爭取國家政策支持。鼓勵各地將環境污染防治、生態系統保護修復等工程與生態產業發展有機融合,完善居民參與方式,引導社會資金發展生態產業,建立持續性惠益分享機制。建立健全自然保護地控制區經營性項目特許經營管理制度。探索危險廢物跨區域轉移處置補償機制,制定危險廢物跨區域生態補償標準。建立生態補償資金保障制度,拓寬資金來源渠道和生態補償方式。探索建立全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生態保護修復基金,制定基金與生態補償資金統籌使用辦法。
六、加大相關領域配套政策措施支持力度
(一)加快推進法治建設。嚴格落實環境保護法以及水、森林、草原、漁業等方面法律法規。根據國家出臺生態保護補償條例等相關立法進程,結合我省實際,推動出臺我省生態保護補償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或規范性文件。加強執法檢查,強化法治宣傳,營造依法履行生態保護義務的法治氛圍。
(二)健全生態環境監測體系。根據國家統一安排部署,加快構建自然資源統一調查、評價、監測體系,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和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清查。完善全省生態環境監測網絡,調整優化全省重要水體、重點區域、重點生態功能區和生態保護紅線等生態環境監測點位布局,提升自動監測預警能力。加快完善生態保護補償監測支撐體系,推進全省生態狀況、重點區域、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地、縣域重點生態功能區監測評估。在國家統一安排部署下,積極開展生態保護補償統計指標體系的數據采集和評價工作,制定規范、透明的生態保護補償信息發布制度。
(三)發揮財稅調節功能。充分發揮資源稅、環境保護稅等生態環境保護相關稅費以及土地、礦產等自然資源資產收益管理制度的調節作用。嚴格落實節能環保、新能源、生態建設等相關領域的稅收優惠政策,依托大數據精準推送優惠政策直達快享。深化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實施政府綠色采購政策,拓展實施范圍,加大支持力度,增強示范效應,推動綠色產品和服務創新。
(四)大力推進金融政策創新。根據國家相關工作安排,用好基于水權、排污權、碳排放權等各類資源環境權益的融資工具,積極發展碳排放交易。完善和創新生態保護補償融資機制,推廣生態產業鏈金融模式,開辟多元化生態補償融資渠道。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提供符合綠色企業和項目融資特點的綠色信貸服務。支持符合條件的非金融企業和地方法人銀行發行綠色債券。鼓勵保險機構探索綠色保險產品參與生態保護補償。
(五)完善相關配套政策措施。加快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建立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監管有效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建立占用補償、損害賠償與保護補償協同推進的生態環境保護機制。執行國家統一的綠色產品評價標準、綠色產品認證及標識體系,健全地理標志保護制度。建立和完善綠色電力生產、消費證書制度。大力實施生物多樣性保護重大工程,保護修復重要棲息地,連通生態廊道,擴大野生動植物生存空間。適時出臺山西省陸生野生動物造成人身與財產損害補償辦法,探索推進野生動物致害責任保險。落實國家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要求,探索建立反映我省生態產品保護和開發成本的價值核算方法,推進生態產品價值核算標準化。
七、健全改革落地見效的保障措施
(一)強化責任落實。各級黨委和政府要進一步強化主體責任意識,樹立正確政績觀,認真落實領導干部生態文明建設責任制,壓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嚴格實行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積極探索實踐,推動改革任務落地見效。省直有關部門要加強制度建設,協調推進改革任務落實落細。生態保護地區所在地市縣兩級政府要加大生態環境保護力度,統籌各渠道生態保護補償資源。生態受益地區要自覺強化補償意識,積極主動履行補償責任。
(二)加強考核評價。建立生態保護補償責任落實情況、生態保護工作成效、生態環境質量狀況綜合評價機制,完善評價結果與轉移支付資金分配掛鉤的激勵約束機制。加大生態環境質量監測與評價結果公開力度。按規定開展有關創建評比,將生態保護補償責任落實情況、生態保護工作成效等作為重要內容。將生態保護補償資金納入全面預算績效管理。將生態環境和基本公共服務改善情況等納入政績考核體系。積極開展經濟生態生產總值(GEEP)核算,推進GEEP核算結果在政府決策和績效考核評價中的應用。
(三)嚴格監督問責。各地各部門要加強改革任務落實的督促指導,積極跟蹤生態保護補償工作進展,開展生態保護補償實施效果評估。將生態保護補償工作開展不力、存在突出問題的市縣和部門納入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范圍,加大督促檢查力度。加強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對不顧生態環境盲目決策、造成嚴重后果的,依規依紀依法嚴格問責、終身追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