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將《山西省進一步完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此件公開發布)
山西省進一步完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實施方案
為建立健全優質高效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完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意見》,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貫徹新時代黨的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圍繞人民群眾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務需求,2023年全面啟動實施“建高地、兜網底、提能力”強醫工程;到2025年,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和省級區域醫療中心建設初具規模,縣級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和管理能力明顯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服務網底得到夯實,醫療救治體系、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和中醫藥服務體系進一步健全,有序就醫和診療體系建設取得積極成效;到2027年,醫療衛生服務體系進一步健全,公共衛生短板進一步補齊,分級診療就醫格局更加順暢,全生命周期健康保障機制更加完善,人民群眾健康水平明顯提升;到2035年,形成體系完整、分工明確、功能互補、連續協同、運行高效、富有韌性的整合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
二、工作任務
(一)優化資源配置,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推進能力現代化
1.提升衛生健康人才能力。發展壯大醫療衛生隊伍,把工作重點放在農村和社區。繼續實施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本科生專項計劃,強化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履約服務;繼續開展在崗鄉村醫生普通高等教育大專學歷提升教育項目,加強基層醫療衛生人才培養。拓展助理全科醫生培養渠道,優化助理全科培養基地,在每年20-30名招生數量的基礎上逐步增加助理全科醫生培養數量至100-150名。通過加大學歷教育階段緊缺專業招生、持續推進畢業后醫學教育階段全科醫生轉崗培訓、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緊缺專業培訓等多種渠道,加強公共衛生、全科、兒科、重癥醫學、呼吸、精神科、傳染病、老年醫學等領域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培養培訓。做好學歷教育、畢業后教育、繼續醫學教育三階段有機銜接,不斷完善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啟動實施山西省醫學隊伍“五個提升”培育計劃,每年選派450-500名骨干醫務人員赴北上廣等地醫療機構開展高端研學和浸透式培訓,遴選50-60項“基層適宜性技術推廣應用項目”,每批次建設50個“外聘專家工作室”。實施千名醫師下基層提能力行動,從全省三級醫院每年抽調1000名以上執業時間較長并具備中級以上職稱醫師深入縣級醫院開展駐點幫扶。實施中醫藥特色人才培養工程。縣級醫院不得以任何形式虹吸鄉鎮衛生院人才。(責任單位:省衛健委、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以下除特別注明外,排名第一位的為牽頭單位)
2.提高公共衛生服務能力。全面落實省委、省政府印發的《山西省加強公共衛生體系建設實施方案》。加快構建體系完整、分工明確、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公共衛生體系。深化疾控體系改革,加強省、市、縣三級疾控機構建設。加強公共衛生專業人才培養培訓。完成省疾控中心新址建設和省級P3實驗室建設,積極推進省級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建設。加強傳染病救治體系和縣醫院感染科、基層發熱門診、公立醫院公共衛生科建設。制定出臺醫療衛生機構公共衛生責任清單。健全公共衛生醫師制度,探索賦予公共衛生醫師處方權。(責任單位:省衛健委、省委編辦、省財政廳、省人社廳)
3.強化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服務網底。每個縣遴選1-3所離城較遠、輻射人口較多、服務能力較強的鄉鎮衛生院開展中心鄉鎮衛生院建設,打造縣域醫療次中心,使其基本達到縣級醫院能力水平,與縣級醫療機構形成功能互補、協同推進、差異化發展的格局。提高鄉鎮衛生院二級及以下常規手術等醫療服務能力。根據人口分布情況,優化設置社區衛生服務站和村衛生室,建設中心村衛生室,對人口較少的村可通過巡回醫療、鄰(聯)村延伸服務、上級醫療衛生機構駐村服務等方式,方便群眾看病就醫。強化常見病多發病診治、公共衛生、健康管理和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傳染病篩查、防治水平,加強重大慢性病健康管理,開展居民心理健康指導。健全縣鄉村三級農村急救轉診網絡。廣泛開展“雙千行動”(按照“一個行政村一所村衛生室”的原則給予村醫崗位補助1000元;2023-2025年,每年完成1000名在崗村醫大專學歷提升招錄工作)。推動建立鄉村醫生醫療責任保險制度。全面推廣“縣聘鄉用”“鄉招村用”。抓好介休市和杏花嶺區、孝義市、澤州縣、翼城縣、鹽湖區基層衛生健康綜合試驗區建設。(責任單位:省衛健委、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人社廳)
4.抓好縣級醫療機構能力提升。每個縣辦好1-2所縣級醫院。實施縣級綜合醫院、縣級中醫院、縣級婦幼保健院能力提升行動。以國家“千縣工程”為牽引,實現胸痛、卒中、創傷、危重孕產婦救治、危重兒童和新生兒救治等急診急救“五大中心”全覆蓋。發展急診科、婦產科、兒科、重癥醫學科、中醫科、精神科、老年醫學科、康復醫學科、感染性疾病科等學科。建設100個縣級臨床重點專科,建設50個腫瘤“可診斷、可治療”能力提升縣級試點醫院,力爭37個縣級綜合醫院、10個縣級中醫院、3個縣級婦幼保健院達到三級醫院醫療服務能力水平。推動三級醫院、專科聯盟、遠程醫療優質資源“三下沉”,建立“千名醫師下基層”提能力長效機制。進一步鞏固全省健康扶貧成果,有效銜接鄉村振興戰略。(責任單位:省衛健委、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省鄉村振興局)
5.加強區域醫療中心建設。貫徹落實《山西省支持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建設工作方案》(晉政辦函〔2023〕19號),推進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附屬同濟醫院山西醫院、中國醫學科學院腫瘤醫院山西醫院、中國中醫科學院西苑醫院山西醫院、北京大學第一醫院太原醫院等4個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建設,引導其率先發展、特色發展,發揮好示范引領和輻射帶動作用。推進長治市人民醫院、運城市中心醫院、臨汾市人民醫院、大同市第五人民醫院等4個省級區域醫療中心建設;布局開展省級中醫等區域醫療中心建設。鼓勵各市建設市級區域醫療中心。(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衛健委按職責分別牽頭負責)
6.深化醫學重點學科建設。持續加強對147個醫學重點學科過程考核,堅持擇優遴選、優勝劣汰、滾動管理、提檔升級,深化醫學重點學科體系化建設。以強化科學研究、技術創新、人才培養、成果轉化為主要內容,集中資源強力支持10個省醫學拔尖學科、40個省醫學重點學科建設,形成人才梯隊較合理的學術隊伍,建成具有比較優勢的實驗室平臺、具有培養高層次人才能力的培養基地,形成一定的成果轉化優勢,提升重點學科學術影響力、科技量值及衛生技術人員科研項目經費,構建優勢互補的學科群,發揮集成效應。(責任單位:省衛健委、省財政廳)
7.提高康復護理等接續性服務水平。落實國家關于增加康復、護理等專科醫療機構數量的有關要求,完善接續性服務體系,擴大康復醫療、老年護理、殘疾人護理、母嬰護理、社區護理、安寧療護及營養支持等服務供給。規范民營醫院發展。(責任單位:省衛健委、省發展改革委、省民政廳)
(二)加強分工合作,促進分級診療,推進體系整合化
1.加強分級診療制度建設。以大病重病在本省解決、一般常見病多發病在市縣解決、日常頭疼腦熱等小病在鄉村解決為目標,進一步加強“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分級診療制度建設,提升醫療服務能力,規范診療行為。完善分級診療技術標準和工作機制,健全多學科聯合診療和查房制度,建立重大急性病救治中心和慢性病聯合門診等,鼓勵醫療機構開展服務協調工作,指導協助患者轉診,促進服務連續性。發揮醫保政策對分級診療的引導作用,完善轉外就醫審核流程,適當拉開本地與轉外住院以及不同等級醫療機構的報銷比例。(責任單位:省衛健委、省醫保局按職責分別牽頭負責)
2.健全家庭醫生制度。發揮縣域醫療衛生一體化改革優勢,推動資源下沉,與縣域內鄉村醫療衛生機構共同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建立以全科醫生為主體、全科專科有效聯動、醫防有機融合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模式。完善醫共體內部雙向轉診機制,優先為家庭醫生簽約患者上轉提供接診、檢查、住院等服務,精準對接縣級醫院下轉患者的后續治療康復,逐步形成家庭醫生首診、轉診和下轉接診的服務模式。推動“互聯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創新服務形式,增強服務的連續性、協同性和高效性。(責任單位:省衛健委、省醫保局)
3.推進緊密型城市醫療集團建設。加快推進大同、長治、運城等市開展緊密型城市醫療集團試點改革,研究制定相關權責清單,建立健全管理架構,以一體化管理為基礎、以資源下沉共享為核心、以完善配套支持政策為重點,不斷鞏固分級診療制度建設成效。突出牽頭醫院急危重癥、疑難復雜疾病診治,逐步調減三級醫院一、二級手術比例和門診量占比,建立順暢下轉機制。鼓勵社會辦醫療機構加入緊密型城市醫療集團。(責任單位:省衛健委、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醫保局)
4.推進縣域醫療衛生一體化改革提檔升級。大力推進以縣級醫療集團“六統一”為架構,以中西醫融合診療模式為目標,以優勢病種管理為突破,縣級先行、鄉村跟進,強化防治結合、醫養結合等措施,結合健康鄉村建設,構建具有山西特色的縣域優質高效整合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繼續深化介休、萬榮、鹽湖等縣域整合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試點,遴選15個縣(市、區)擴大試點范圍。拓展“5G+遠程醫療”項目試點,117個縣級醫療集團全部接入山西省遠程會診中心。建立開放共享的影像、心電、病理診斷和醫學檢驗等中心,推動基層檢查、上級診斷和檢查檢驗結果互認。持續強化醫療衛生鄉村一體化管理。從就醫和診療秩序、醫療衛生服務能力、醫療衛生資源利用、醫保基金使用效能等方面完善以醫共體為單位的績效考核。(責任單位:省衛健委、省財政廳、省醫保局)
5.加強防治結合。落實醫療機構公共衛生責任,強化醫療機構與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深度協作。二級以上醫療機構應當設立公共衛生工作科室,所有醫療衛生機構都要落實疾病預防控制職責,建立公共衛生責任清單和評價制度,將醫療機構履行公共衛生職責納入醫院等級評審指標體系和醫療機構年度績效考核。推進人員雙向流動,建立公共衛生醫師到醫療機構進修學習臨床知識、臨床醫師參與預防保健的工作機制。縣級醫療集團發揮集團內醫療衛生資源集中調配優勢,做好縣域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優化公共衛生服務。(責任單位:省衛健委、省委編辦)
6.促進醫養結合。強化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銜接,建立健全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機構業務協作機制,鼓勵養老機構與周邊的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多種形式的簽約合作。積極開通養老機構與醫療機構的預約就診、急診急救綠色通道,提升養老機構舉辦的醫療機構開展醫療服務和藥事管理能力,協同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康復和護理服務。合理布局養老機構與綜合醫院老年醫學科、護理院、康復療養機構、安寧療護機構等,推進形成資源共享、機制銜接、功能優化的老年人健康服務網絡。推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支持老年人醫療照護、家庭病床、居家護理等服務。(責任單位:省衛健委、省民政廳按職責分別牽頭負責)
7.推進中醫藥強省建設。推動落實《中醫藥振興發展重大工程實施方案》(國辦發〔2023〕3號),實施中醫藥重大工程建設項目,打造1個國家中醫藥傳承創新中心、1個國家中醫疫病防治基地、2個國家中西醫協同“旗艦”醫院、3個國家中醫特色重點醫院。力爭實現縣辦中醫院全覆蓋。建設100個省級中醫優勢專科,爭取一批國家中醫優勢專科。建設以中西醫融合為重點的鄉村兩級基層醫療服務體系,創建一批國家級基層中醫藥工作示范市(縣)。實施百縣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計劃,啟動“十四五”省級中醫優勢專科遴選,支持縣級中醫院建設50個左右省級中醫優勢專科,支持一批縣級中醫院建設“兩專科一中心”,支持一批縣級中醫院提升灸療服務能力。加強基層中醫館內涵建設。培育中醫藥強省人才隊伍。培養一批省級中醫優秀人才,開展多層次師承教育項目,建好各類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持續開展基層中醫館骨干、中醫類別全科醫生轉崗培訓。加快提升中醫藥科技創新能力,實施中醫藥科技專項,建設好國家中醫藥傳承創新中心。拓展中醫藥健康服務,發展“十大晉藥”、山西名藥、中醫藥康養等產業,支持中藥材產業發展。(責任單位:省中醫藥強省建設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三)提高服務質量,改善服務體驗,推進服務優質化
1.保障醫療服務質量安全。貫徹落實《醫療質量管理辦法》,將醫療質量管理作為一項長期工作任務,持續保障醫療安全。落實首診負責制度、三級查房制度、會診制度、分級護理制度等18項醫療質量安全核心制度,完善醫療服務行為規范,提升醫療服務標準化、規范化水平。建立高水平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體系,加強醫療質量控制組織建設。醫療機構建立健全全員參與、覆蓋臨床服務全過程的質量管理與控制工作制度,全面實施臨床路徑管理。提高藥品供應保障和藥學服務水平。探索建立醫療服務點評制度。(責任單位:省衛健委、省藥監局)
2.激活創新發展動力。鼓勵省級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積極爭取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分中心)。繼續深入推進“四個一批”科技興醫創新計劃,提倡醫工醫理結合,堅持聚焦衛生健康領域臨床醫學、公共衛生等醫學前沿技術,在全省域內構建人才庫、推動科技創新團隊、重點實驗室平臺建設、遴選重點科研項目、夯實科技創新人才庫。堅持臨床研究和臨床救治協同,強化科研攻關在重大公共衛生事件應對中的重要支撐作用,強化部門協同,鼓勵在重大傳染病、重大疾病診療等方面開展相關疫苗、檢測技術、新藥創制、技術裝備、高端醫療裝備的科研攻關。充分發揮科技創新在攻克醫學難題、創新診療技術、加強核心技術研發、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維護人民群眾健康中的重要作用。(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衛健委按職責分別牽頭,省財政廳、省藥監局配合)
3.改善醫療衛生服務。提高醫療衛生技術水平,發展省市縣臨床重點專科群,推進“136”興醫工程10個領軍專科提質提效,打造25個國家臨床重點專科、100個省級臨床重點專科和100個縣級重點專科。促進服務連續性,推出“彈性門診”和“預住院”服務,探索設立“夜間門診”,推進日間診療模式,加強兒童日間藍光治療、腫瘤日間化療和298個病種日間手術等模式,建立多學科聯合門診(MDT),探索建立疑難復雜專病臨床診療中心。提升服務便捷性,提供分時段預約掛號、診間支付、床旁結算和檢查檢驗及影像報告的在線查看、住院押金在線繳納等線上一站式診療服務。有序推動檢查檢驗結果互認。增強服務舒適性,大力培育“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的行業文化,構建和諧醫患關系。(責任單位:省衛健委、省醫保局)
(四)堅持高質量發展,壓實責任,推進管理精細化
1.推進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堅持和加強黨對醫院工作的全面領導,認真落實黨委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構建黨委統一領導、黨政分工合作、協調運行的工作機制。以高水平公立醫院為引領,以學科、人才隊伍和信息化建設為支撐,以醫療質量、醫療服務、醫學教育、臨床科研、醫院管理提升為重點,以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指數為標尺,推動我省公立醫院醫療服務和管理能力再上新臺階。全面開展公立醫院績效考核,實行全省醫療數據動態監測和考核評審制度,力爭1-2所綜合性醫院進入全國百強。實行全面預算績效管理。抓好中央財政支持太原市公立醫院改革與高質量發展示范項目建設。按照權責一致原則,進一步理順高等學校附屬醫院管理體制機制。加強醫教協同,鼓勵高等院校與醫療衛生機構以“教學醫院”“教學基地”形式開展教學或科技協作;行業主管部門全過程參與包括醫學高校直屬附屬醫院在內的目標責任制考核;教育部門與衛生健康部門充分溝通,根據人才培養需求,合理制定臨床醫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高校加大實踐教學經費投入,加強實踐教學過程管理,不斷提升培養質量。(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委編辦、省教育廳、省衛健委按職責分別牽頭負責)
2.完善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管理。按照中央及省委統一安排部署,推進公共衛生服務體系改革。加強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建設,提升隊伍建設水平,提升檢驗檢測、監測預警、應急處置和科學研究能力,優化完善職能設置,規范面向社會提供的公共衛生技術服務。選優配強領導班子,實行崗位分級分類管理,提高專業技術人才比例。嚴格執行技術規范,強化質量控制、風險防范和績效考核。(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委編辦、省衛健委按職責分別牽頭負責)
3.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管理。加強基層醫療衛生資源整合和優化配置,改善基層基礎設施條件,深入開展“優質服務基層行”和社區醫院建設,提高鄉村兩級醫療衛生機構標準化建設達標率。發揮績效考核作用,加強基層醫療質量管理,將服務質量數量、運行效率、患者滿意度等作為主要考核內容,強化考核結果共享和運用。(責任單位:省衛健委)
(五)深化體制機制改革,提升動力,推進治理科學化
1.完善政府投入機制。建立穩定的公共衛生事業投入機制,落實政府對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的投入保障責任,落實醫療機構承擔公共衛生服務任務的經費保障政策。強化區域衛生規劃和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在醫療衛生資源配置方面的規范作用。強化規劃監測評估在規劃保障中的作用,圍繞規劃核心目標與重點任務、重大項目,建立健全規劃中期和末期評估機制,及時發現規劃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確保規劃目標如期實現,切實發揮好規劃的引領作用。按規定落實政府對符合區域衛生規劃的公立醫院投入政策,加大對中醫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投入傾斜力度。建立持續穩定的中醫藥發展多元投入機制。(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衛健委)
2.健全服務購買機制。深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建立規范有序的價格分類形成機制、靈敏有度的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多元復合式醫保支付方式。健全符合中醫藥特點的醫保支付方式。全省選擇15個縣(市、區),按照“總額預算、結余留用、超支不補”的原則,開展按人頭打包付費試點。逐步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的服務在醫療服務總量和醫保基金支付中的占比。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完善簽約服務籌資機制,探索將簽約居民的醫保門診統籌基金按人頭支付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或家庭醫生團隊。健全簽約服務收付費機制。積極發展商業健康保險。(責任單位:省醫保局、省衛健委、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西監管局)
3.完善編制和人事制度。落實公立醫療衛生機構人員編制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持續深化縣域醫療衛生一體化改革,推動醫療聯合體內公立醫療衛生機構編制分別核定、統籌使用,人員統一招聘和管理。改革公立醫院崗位管理制度,優化基層醫務人員招聘標準和程序。深化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以品德能力業績為導向,科學設置評價標準,把醫德醫風放在人才評價首位。(責任單位:省委編辦、省人社廳按職責分別牽頭,省衛健委配合)
4.深化薪酬制度改革。落實《山西省深化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晉人社廳發〔2022〕5號),健全完善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配套政策。合理核定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績效工資總量和水平,切實保障公共衛生醫師待遇。優化內部分配,醫療機構公共衛生科室人員收入不低于所在醫療機構人員平均工資水平。落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資政策,合理核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資總量和水平。落實基層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工資分配激勵政策。逐步建立家庭醫生激勵制度,完善簽約服務費、績效考核與薪酬分配方案。(責任單位:省人社廳、省衛健委按職責分別牽頭,省財政廳、省醫保局配合)
5.發揮信息技術支撐作用。開展醫療信息互通共享三年攻堅行動。依托我省全民健康醫療大數據平臺,提升數據質控和全省二級以上公立醫院接入率,推動建設全省健康醫療數據中心,逐步實現醫療機構之間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建設完成山西省電子健康卡(一碼通)創新應用平臺項目,采取試點應用、分步推廣的方式,積極推動電子健康卡在全省范圍內的普及應用和“多碼融合”,實現居民電子健康檔案和電子病歷信息跨醫療機構互認共享、統一支付、即時結算。(責任單位:省衛健委、省政務信息局、省醫保局)
6.加強綜合監管。健全多元化綜合監管體系,創新監管方式,重點加強服務要素準入、質量和安全、公共衛生、機構運行、從業人員、服務行為、醫療費用、行業秩序和健康產業監管。開展清廉醫院、清廉機關示范單位創建,建立健全醫療衛生行業行風建設工作體系,加大監督檢查、執紀執法力度,維護公立醫療衛生機構公益性,依法規范社會辦醫療機構執業行為。加強法治建設,推進相關領域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制修訂工作。健全依法聯合懲戒體系,強化責任追究和聯動問責。(責任單位:省衛健委、省司法廳、省醫保局、省藥監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強化各級黨委對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改革發展的領導責任。各市縣政府要高度重視建設優質高效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將其列入政府工作目標和考核目標,落實各項任務,因地制宜加強體制機制創新。
(二)加強協作配合。省級財政要加強統籌,對強醫工程給予專項投入,同時對疾控機構改革發展給予必要支持,為全省實現完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任務目標提供有力保障。省衛健委要細化強醫工程及區域醫療中心擴容發展、縣級醫療機構能力提升、縣域一體化改革提檔升級、基層醫療衛生固本強基、千名醫師下基層幫扶、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促進、中醫藥強省振興、公共衛生體系補短板、改善醫療服務、健康中國·山西行動等“十大行動”配套方案。各相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協同推進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工作,及時制定出臺配套政策,加強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省醫改領導小組要結合實際,以整體績效為重點,建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監測評價機制。
(三)加強宣傳引導。圍繞改革目標和重點任務,積極宣傳工作進展和成效,做好政策解讀和相關培訓,及時總結推廣各地好的做法和經驗,主動回應社會關切,為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改革發展營造良好社會環境。
附件:
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山西省進一步完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實施方案的通知.pdf